顯微鏡的使用規程
2017-05-31 來自: 西安天和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736
顯微鏡的使用規程
顯微鏡的使用規程:
(一)實驗時要把顯微鏡放在桌面上,鏡座應距桌沿6~7 cm左右,打開底光源開關。
(二)轉動轉換器,使低倍鏡頭正對載物臺上的通光孔。然后用雙眼注視目鏡內,調整光源強度,把聚光鏡上升,把虹彩光圈調至,使光線反射到鏡簡內,這時視野內呈明亮的狀態.
(三)將所要觀察的裝片放在載物臺上,使被觀察的部分位于通光孔。
(四)先用低倍鏡觀察(物鏡 10×、目鏡 10×)。觀察之前,先轉動粗準焦螺旋,使載物臺上升,使物鏡逐漸接近切片。需要注意,不能使物鏡觸及玻片,以防鏡頭將玻片壓碎。并轉動粗準焦螺旋,使載物臺慢慢下降,不久即可看到玻片中材料的放大物像。
(五)如果在視野內看到的物像不符合實驗要求(物像偏離視野),可慢慢移動左右移動尺。移動時應注意玻片移動的方向與視野中看到的物像移動的方向正好相反。如果物像不甚清晰,可以調節細準焦螺旋,直至物像清晰為止。
(六)如果進一步使用高倍物鏡觀察,應在轉換高倍物鏡之前,把物像中需要放大觀察的部分移至視野(將低倍物鏡轉換成高倍物鏡觀察時,視野中的物像范圍縮小了很多)。一般具有正常功能的顯微鏡,低倍物鏡和高倍物鏡基本齊焦,在用低倍物鏡觀察清晰時,換高信物鏡應該可以見到物像,但物像不很清晰,可以轉動細準焦螺旋進行調節。
(七)在轉換高倍物鏡并且看清物像之后,可以根據需要調節光圈或聚光器,使光線符合要求(一般將低倍物鏡換成高倍物鏡觀察時,視野要稍變暗一些,所以需要調節光線強弱)。
(八)觀察完畢,應先將物鏡鏡頭從通光孔處移開,然后將顯微鏡復原。并檢查零件有無損傷(特別要注意檢查物鏡是否沾水,如沾了水要用鏡頭紙擦凈),檢查處理完畢后即可放回原處。